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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合肥诺明药物安全研究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的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因被许可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提交行政许可延续申请,现对被许可人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因被许可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提交行政许可延续申请,现对被许可人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单位名称:合肥诺明药物安全研究有限公司。
注销许可证号:SYXK(皖)2019—009。
原设施地址: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稻香路北药品安全评价中心2号楼1-2楼东侧实验动物房。
原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犬、猴、豚鼠、兔、猪);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兔、豚鼠、地鼠)。
原有效期:2019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0日。
请合肥诺明药物安全研究有限公司自觉遵守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已注销的许可证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1日
通知原件:关于注销合肥诺明药物安全研究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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