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质检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质检动态

关于注销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决定书

2025年03月10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因你单位实验室停止运营并提出注销申请,现对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予以注销。

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因你单位实验室停止运营并提出注销申请现对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予以注销。

单位名称: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4MA2Q3YB897

注销许可证号:SYXK(皖)2023-003

原设施地址:湖光路1429 号中人植入剂产业园西北角

原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小型猪、犬、兔)

原有效期:2023419日一2028418

请你单位自觉遵守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已注销的许可证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并交回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在条件具备时,你单位仍可遵照安徽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按初次申请要求重新办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24129


通知原件: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