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的公告
2025年07月24日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经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申请,因设施停止使用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对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持有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予以注销。
经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申请,因设施停止使用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对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持有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
注销许可证号:SYXK(皖)2022-001。
原设施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63号二楼南边区域。
原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猪、犬)。
原有效期:2022年2月29日-2027年2月28日。
请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自觉遵守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已注销的许可证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
2025年7月21日
抄送:科技部四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通知原件:关于注销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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