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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安徽德泽猕猴养殖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25年07月08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安徽德泽猕猴养殖有限公司延续办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

安徽德泽猕猴养殖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安徽德泽猕猴养殖有限公司延续办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延续)

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CXK(皖)2025-002

1.单位名称:安徽德泽猕猴养殖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史沪民。

3.设施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华丰村姚家组后坦017乡道北侧1栋至8栋单层平房。

4.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猴,设施面积6000㎡,其中辅助用房4720㎡)

5.有效期:202573-203072

(原许可证:SCXK(皖)2020-001注销)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2025年7月3日 

抄送:科技部四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通知原件:关于准予安徽德泽猕猴养殖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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