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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安徽高新心脑血管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25年04月25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安徽高新心脑血管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新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

安徽高新心脑血管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安徽高新心脑血管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新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皖)2025-002

1.单位名称:安徽高新心脑血管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士军。

3.设施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沛双路井湾组1幢实验动物中心。

4.适用范围:一般动物实验设施普通环境(普通级猪、犬、兔,设施面积1500㎡,其中辅助用房530㎡);特殊动物实验设施普通环境(普通级猪、犬、兔,设施面积50㎡)。

5.有效期:2025年4月21日—2030年4月20日。 

2025年4月21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通知原件:关于准予安徽高新心脑血管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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