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单位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和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续办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延续)
(一)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皖)2025-003
1.单位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法定代表人:常进。
3.设施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43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区)生命科学学院扩建楼十楼。
4.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小鼠,设施面积600㎡,其中辅助用房300㎡);隔离环境(无菌级小鼠,设施面积400㎡,其中辅助用房150㎡)。
5.有效期:2025年5月7日-2030年5月6日。
(原许可证:SYXK(皖)2020-002注销)
(二)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皖)2025-004
1.单位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2.法定代表人:翁建平。
3.设施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一楼、三楼。
4.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兔、猴,设施面积100㎡,其中辅助用房40㎡);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设施面积378㎡,其中辅助用房278㎡)。
5.有效期:2025年5月7日-2030年5月6日。
(原许可证:SYXK(皖)2020—001注销)
(三)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皖)2025-005
1.单位名称: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宏满。
3.设施地址:安徽省无为市通江大道188号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动物实验室(独栋)。
4.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豚鼠、兔、猫,设施面积516㎡,其中辅助用房142㎡);屏障环境(SPF级小鼠,设施面积97㎡,其中辅助用房15㎡)。
5.有效期:2025年5月7日-2030年5月6日。
(原许可证:SYXK(皖)2020—003注销)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2025年5月7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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