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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24年08月16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

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新申请)

单位名称: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星。

设施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亳菊路889号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动物实验室A区、B区、C区。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猪、豚鼠、兔,设施面积2090㎡,其中辅助用房474㎡);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鸡,设施面积1364㎡,其中辅助用房507㎡)。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皖)2024-009。

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8月15日—2029年8月14日。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2024年8月15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准予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pdf

对不起,暂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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