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鼠深Ⅱ、Ⅲ度烫伤模型
1.造模材料 动物:清洁级SD大鼠,体重200~250g;药物:25%戊巴比妥。
2.造模方法
(1)25%戊巴比妥腹腔内注射麻醉(35mg/kg),脱毛,次日同方法麻醉,背部置于80℃水温中烫6秒,面积约10%总体表面积(total body surface area, TBSA),制成深Ⅱ度烫伤模型,经病理证实,伤后立即腹腔内注射乳酸林格氏液5ml。
(2)将大鼠脊柱两侧躯干部位皮肤用脱毛剂硫化钠脱毛,面积约为3cm×3cm,用温水洗净脱毛剂,归笼观察24h,见皮肤无损伤、红肿、皮疹等异常现象,将6cm×6cm医用胶布中间开窗,面积3cm×4cm;用医用脱脂棉及纱布制成3cm×4cm大的面垫,将食用油烧熟至140℃,沾湿大面垫,取出后立即贴于大鼠脱毛处皮肤上,30s后取下,使烫伤部位呈深Ⅱ度烫伤。
(3)大鼠戊巴比妥麻醉后,刮去背部毛发,将背部皮肤浸入沸水,持续10s,造成30%全身体表面积Ⅲ度烫伤。
(4)实验前大鼠禁食12h,30g/L异戊巴比妥30mg/kg腹腔麻醉,以大鼠体重计算其30%体表面积,背部脱毛,置于92℃水浴中烫伤18s,造成30%TBSA Ⅲ度烫伤(病理切片证实)。
3.造模后一般变化 烧伤创面含水量测定(称量法):取创面组织精确称量,80℃烘箱中烘72h称组织干重。烧伤创面含水量=(湿重-干重)/湿重×100%。
烧伤创面含水量变化:正常组6h后为(68.12±1.31)%,模型组伤后6h创面含水量为(86.17±1.35)%,24h为(82.17±1.28)%,48h为(77.08±0.98)%,72h为(70.32±2.36)%,5天为(69.13±1.96)%,7天为(68.03±1.77)%。
4.造模后生化变化
(1)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的变化:正常组烧伤6h后为(93.5±12.18)mg/dl;模型组烧伤6h后为(59.16±9.33)mg/dl,24h为(63.15±9.42)mg/dl,48h为(62.53±5.85)mg/dl,72h为(77.17±6.31)mg/dl,5天为(80.19±9.30)mg/dl,7天为(93.25±9.67)mg/dl。
(2)烧伤创面FDP含量的变化:正常组烧伤6h后为(93.5±12.18)μg/ml;模型组烧伤6h后为(5.98±1.24)μg/ml,24h为(70.45±3.19)μg/ml,48h为(38.42±1.54)μg/ml,72h为(18.24±2.12)μg/ml,5天为(10.38±1.62)μg/ml,7天为(3.24±1.01)μg/ml。
(3)烧伤创面羟脯氨酸含量的变化:正常组烧伤6h后为(18.6±1.56)μg/ml;模型组烧伤6h后为(19.6±1.76)μg/ml,24h为(18.27±1.48)μg/ml,48h为(18.64±1.19)μg/ml,72h为(18.64±1.19)μg/ml,5天为(20.94±1.27)μg/ml,7天为(21.68±2.49)μg/ml,10天为(21.66±2.53)μg/ml,14天为(22.19±2.39)g/ml。
(4)烧伤表面Ⅰ/Ⅲ型胶原比例的变化:正常组烧伤3天后为3.285±0.281;模型组烧伤3天后为3.207±0.428,5天为3.082±0.192,7天为3.003±0.278,10天为2.856±0.243,14天为2.805±0.211,21天为2.675±0.138。
(5)真皮细胞G0/G1期细胞百分比:正常组烧伤3天后为(83.6±1.6)%;模型组烧伤3天后为(77.8±1.8)%,5天为(74.6±2.5)%,7天为(64.6±2.1)%,10天为(57.6±3.3)%,14天为(71.9±1.4)%,21天为(71.3±2.6)%。
(6)真皮细胞S期百分比:正常组烧伤3天后为(16.3±1.3)%;模型组烧伤3天后为(21.4±2.6)%,5天为(25.6±2.3)%,7天为(32.8±2.6)%,10天为(40.6±2.8)%,14天为(27.8±2.4)%,21天为(26.7±2.8)%。